37000000000
在瀏覽BLOG 香港仔公國 的時候看到一個笑話,
是出自黃子華最近的棟篤笑「兒童不宜」,現節錄如下:
『75歲的畢菲特是全球第二最富有的人(第一是Bill Gates)。
數月前他把八成半身家捐了給慈善基金,總值達370億美元。
370億美元,就是你每天中二千萬港元六合彩金多寶,也要連中二十年才夠此數。
子華說:「很累呀,天天都中金多寶,停一天可以嗎?」』
不愧為香港的著名笑匠。(拍手)
那麼,370億美元還可以做甚麼?
1.維持某個論壇 2.8億年
2.買1.6億套 Wind@ws Vista
3.買176架 波音747 客機
4.買2.5億 匯豐股票
5.收購22間 YouTube
370億,即使對富翁來說也不是小數目,
對一般香港人來說更是110萬年工資的天文數字。
或許有人會說:「他是富翁嘛。即使把資產的99%都捐出來,也足夠他1000年的開支。」
但,捐錢的富翁多,惜金如命的富翁更多。
能真正把金錢看成一個數字,並把這個數字給予需要的人,真的不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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